记者从德州市环保局获悉,为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3月底开始,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通报内容由8项重点工作增加为12项。增加分布式供热建设情况、渣土车治理情况、湿式机扫落实情况、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情况四项内容。总分增加为1500分。
其中,分布式供热建设情况100分,各县市(含陵城区)完成3家以上分布式供暖替代示范工程(必须是2016年新建项目或替代燃煤锅炉的项目,每家不少于8000平方米,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政策要求运行方式的项目不计)。完成3家为满分,按完成率计算得分;渣土车治理情况100分,各县(市、区)上报需治理的渣土车名单,按《关于印发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16〕1号)要求标准、并长期坚持为完成,按完成率计算得分;湿式机扫落实情况100分,各县(市、区)上报城市建成区面积、湿式机扫车数量,按比例计算得分;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情况200分,各县(市、区)按《德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设空气监测站点,按完成率计算得分。
此前,德州市环保局下发通知,对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燃煤锅炉整治、商混企业、VOC 治理、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整治、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建设情况、加油站油气回收、燃煤散烧整治8项重点工作进行每周全面调度通报,并将每月综合排名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