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团’了没?“对于市民而言,这句话已经成为时下的流行问候语。从吃喝玩乐到衣食住行,如今,团购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购物达人的省钱秘笈。事实上,市民在享受团购消费带来的各种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一些限制性消费、消费潜规则等问题也在出现。
前两天,齐河县赵先生在该县某饭店吃晚饭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使用团购优惠券菜品不能调换。可是赵先生在网上团购优惠券时,网页上没有说明不能调菜品。对此他非常不满,认为饭店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并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最后经过县工商局调解,饭店同意调换菜品。
记者采访了解到,消费者还是很欢迎团购这种消费形式,但在消费时多少会有些遗憾,比如服务打折、时间限制等。市消保委副会长兼秘书长贾通洲也举例说,很多团购的餐券不能在黄金时段使用,团购的优惠券不能在特殊节假日使用,使用团购后有些本该享受的免费服务要收费等。
对于消费者而言,同样是花钱买消费,为何团购消费就不能享受应有的服务?同时,市民在遭遇团购的陷阱后又该如何维权?
记者联系了一家团购网的客服人员,她表示,作为消费者无论采取哪种消费方式都应该享受应有的服务,其中不同的商家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但都会提前告知团购网并标注详细提醒。
此外还有一些热衷于团购的消费者支招,买之前应该先对团购的合作商家进行”审核“再考虑下单。下单前看看团购合作商家是否证照齐全,以及实际情况是否与宣传相符。消费者还要对自己所买的商品价格、品牌以及性能进行大致了解,避免被所谓的”团购优惠“忽悠。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调无果,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者12345市民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