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试点以来,烟台市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食安协管员队伍覆盖到村。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实行了小作坊备案制度。持续加大治理整顿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更加稳定,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创建效果正在显现。
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覆盖到村
据介绍,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烟台市各县市区全部成立了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犯罪侦查机构,全市154个乡镇(街道)共设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15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46个,6748个村居全部建立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基本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网格化监管。
市县两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了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普遍建立起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先后围绕日常监管经费、创建专项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8亿多元,重点建立完善了四大支撑体系。其中,投资3亿多元建设了多层次的检验检测体系,目前1.6万㎡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综合楼已投入使用,顺利通过了CMA认证,食品检验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适应各地发展要求的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所有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建立了标准化快检室,5个大型批发市场、85个大中型商超和83个重点农贸市场全部建立了快检室,
今年以来,全市监督抽检2.1万批次,年底前将完成2.8万多批次,达到4份/千人以上。;投资4000多万元建立了从种养殖、生产加工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体系,目前全市已完成17处批发零售市场、5个机械化屠宰场和20个团体采购单位的肉菜追溯子系统以及7个县级农产品追溯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投资1.1亿元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全市范围内规划了7个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能力达到300吨,目前3个已投入运营,其余4个争取年底前全部建成,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投资1.5亿元建立了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建成了日处理能力200吨的处理厂,市区餐厨垃圾全部实现集中收运和处置,有效杜绝了“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
全市小作坊和小餐馆全部备案
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烟台市建立完善了农药经营告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畜禽规范屠宰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三品一标”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及以上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具备产地证明和检测证明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等制度,实现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在生产经营环节,严把事前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两个关口,突出抓好食品原料采购和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做到日常检查全覆盖、重点环节全监控;特别是针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三小”业户,探索实行了小作坊和小餐饮备案、小食品摊贩“三定五统一”管理、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等措施,有效解决了“三小”监管难题,实现了食品产业全链条、无缝隙监管。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分级分类监管和黑名单管理办法,科学确定企业风险等级、监管频次和检查内容,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目前全市5.4万多家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分级评定,基本实现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会商会议,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县市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实现全覆盖,2015年全市监测样本量达到2300份,发布预警信息7次,有效提高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