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导游员星级评定委员会公布了全省首批星级导游员名单。泰安共评选出59名星级导游员,总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其中四、五星级高星级导游员共有35名,居全省首位。
泰安市于2016年底开展了星级导游员划分与评定工作,一方面对本市一、二、三星级导游员评审,一方面开展了四、五星级导游员的初评与推荐工作。2017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三星及以下导游员的笔试及面试工作。
据悉,导游员星级证书和标识的有效期为 3 年,导游员星级划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导游服务质量越好。
其中五星级导游员要求必须同时满足执业活动近 3 年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近 3 年未被游客投诉或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认定为无效投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获得导游证满 6 年、已获评上四星级导游或高级及以上等级导游或中级导游满3年及以上、近3年累计中文导游带团不少于 300 天等条件。四星级导游员要求满足执业活动近 3 年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导游证满 5 年、已获评上三星级导游或中级导游、近 3 年累计中文导游带团不少于 250 天等条件。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升导游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创建山东省导游服务品牌,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导游行列,省旅发委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导游员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导游员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成立了山东省导游员星级评定委员会,并于2016年启动全省星级导游员评选工作。其中一星、二星、三星级导游员评定工作分别由各地市旅游部门负责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