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自1994年4月建会以来,在该省共确认表彰见义勇为人员9172人,其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998人,受到市级表彰的3210人,受到县级表彰的5789人。其中,经推荐受到全国表彰的有69名个人和15个集体。
记者从9日召开的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工作会议中获得上述消息。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接见与会代表,对做好该省见义勇为工作提出要求。
张江汀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见义勇为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精神在齐鲁大地发扬光大,汇聚平安山东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张江汀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工作理念,加大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大力倡导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推动山东省见义勇为事业走在全国前列。要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依法规范管理,公开透明运作,把基金会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提升山东省见义勇为工作水平。
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4月,隶属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全省17个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区)成立了基金会(协会)。部分城乡社区建立了见义勇为工作站,四级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全省各级见义勇为机构秉承“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宗旨,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在表彰奖励、慰问抚恤、宣传发动、募集资金、医疗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