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63号),全面启动2016年度省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按照《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明确的管辖范围,本次书面审查将中央所属、省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部队驻鲁有关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为有效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本次书面审查首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省人社厅已在其官网“服务大厅”发布通知公告及附件(网址:http://www.sdhrss.gov.cn),并开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快捷入口,方便用人单位开展相关业务,也可通过省人社厅官方微信查看相关信息。
这次书面审查内容包涵劳动保障监察的全部事项,首次实现审查范围全覆盖,审查内容无死角。
本次书面审查按照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依法查处的步骤进行,自4月1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
书面审查工作还将与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监察方式相结合,综合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