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山东证监局)获悉,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龙大肉食.002726.SZ)因未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被出具警示函。
记者从龙大肉食在2017年4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中了解到,伊藤忠(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藤忠(中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作为为公司关联方。2016年度,龙大肉食向伊藤忠(中国)全资子公司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1,026.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6%。
山东证监局在文件中表示,龙大肉食未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4月24日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17年4月26日对外披露。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及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规定,证监会对龙大肉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龙大肉食总部位于山东烟台,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中式卤肉制品、低温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冷鲜肉、冷冻肉及熟食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