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你去婚姻登记处补办,因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为未婚,民政部门让你去派出所更改,你带着婚姻登记证明去了派出所,派出所说要更改婚姻状况,得先出示结婚证,绕了一圈,事情又回到了结婚证身上,遇上这事,你会不会很无语?21日,市民李慧(化名,以下称李慧)就遇上了这样的情况。
李慧和丈夫都是德城区人,俩人于2012年领证结婚,近日,两人发现结婚证找不到了,赶紧去婚姻登记处补办,“因为我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未婚,所以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知自己,需要先到派出所将其更改为已婚,才能补办结婚证。”李慧说,21日下午,自己专程从单位请了假,以为很快就能更改婚姻状况,然后补办结婚证。谁知,当自己携带婚姻登记处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德城区建设街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时,派出所要求其提供结婚证,让她彻底无语。
当时,李慧一再解释自己是因为没有结婚证,才来补办的,可是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没有结婚证无法更改。无奈的李慧只能拿着丈夫的户口本,去其户籍所在地东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填写证明后,及时更改了李慧丈夫的婚姻状况。随后,李慧拿着丈夫的户口本再次来到建设街派出所,再次沟通后,建设街派出所工作人员最终给李慧更改了婚姻状况。
虽然李慧夫妇的户口本婚姻状况都进行了更改,经过一下午的奔波,也成功补办上了结婚证,但是李慧心里还是不爽。“本来以为一个小时就更改完了,谁知遭遇这么多的事情,这明明是部门间协调不通畅,上传下达有问题,为何偏偏让老百姓跑断腿。”李慧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建设街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称,出于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在完成情况登记后,最终帮助市民更改了婚姻状况。“不过,民政部门既然可以调取市民的婚姻登记档案,就不需要市民在再来公安部门更改婚姻状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对于公安部门的说法,民政部门怎么回应呢?据德城区婚姻登记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让补办结婚证的市民去公安部门更改婚姻状况,就是因为补办结婚证的情况非常复杂,容易出现人离婚了,却办理结婚证等情况,比如市民双方一方户口不在德州,其在外地法院离婚,而民政部门的系统与法院系统并不联网,所以必须需要公安部门进行证实。“补办结婚证的情况多种多样,不排除一些假离婚等情况,所以不同情况需要不同处理,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