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山东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策部署和省委、高检院工作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反腐惩恶,始终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为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发挥了应有作用。
吴鹏飞介绍,山东检察机关“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2013年至2017年,全省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677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立查百万元以上大案1313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06人,其中厅级干部74人、省部级干部9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江苏省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省交通厅原厅长贾学英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肃查处。对“小官大贪”严惩不贷,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3992人。对行贿犯罪高压遏制,立查不择手段围猎干部的行贿人1120人。对司法腐败毫不手软,立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580人。加大追逃力度,缉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47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人、“天网”行动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