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济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主持会议。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和市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会议书面印发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济南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和书面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们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中心任务,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着眼推动发展,创新办理机制,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关于全市金融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重视金融工作,强化金融工作指导,大力推进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改进融资服务方式,加快推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出现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需要进行预算调整。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不断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现行《条例》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需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该法规草案即日起通过市人大公众信息网(http://www.jnrd.gov.cn/)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济南市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关于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和市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徐长玉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文进、孙积港、许强、李华贤,秘书长刘西安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苏树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列席会议。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郅良为济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田德昌的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 命:
郑玉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中华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 去:
李岩峰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中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于辉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艳亮的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李乃蓬的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