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财政安排13.2亿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2.3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开展“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和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对年老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开展疾病筛查等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妇幼群体健康提升工程,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扶持政策。
提高社会保险优抚水平。安排社会保险补助和优抚安置资金7.1亿元,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政策,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及退役士兵补助政策。
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安排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3.9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严格落实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制度;加强对城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救助,落实城区困难群众采暖补贴;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助残解困扶持力度,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大力支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