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取消46项市级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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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11:01
来源:德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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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市教育局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权力将取消,市住建局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权力将下放至县(市、区)级燃气主管部门实施……5月22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今年我市第一批取消、承接、下放、调整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公布,共涉及74项事项,其中市级取消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46项,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8项,下放县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项,取消中介服务事项1项。
在取消的46项行政权力事项上,涉及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类别包括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比如此前由教育部门负责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取消后改为实行事后备案管理,要求教育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承接的18项行政权力事项主要为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和市公用事业局等,比如市水利局将承接拖延搬迁或拒迁的处罚、对违法排污口强行拆除、对造成水土流失的采取补救措施等事项,这些均纳入了该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下放的3项县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为市住建局和市公用事业局,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供热规模800万平方米以下(含800万平方米)供热经营许可等三项事项,均下放至县(市、区)级燃气主管部门实施。
根据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于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后续监管,不得采取其他方式变相行使;对于承接、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制定落实方案,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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