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印发实施。本站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了解到,共有14405户、46169人需要实施搬迁,涉及济南、泰安等5市7县(区)24乡镇。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国家人均7000元补助的基础上,山东省内再给予人均18000元补助;对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山东省内给予人均9000元补助。
4月18日,山东省政府正式批复山东省发改委组织编制的《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国家人均7000元补助的基础上,省里再给予人均18000元补助;对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省里给予人均9000元补助。二是强化搬迁资金筹措。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我省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约31.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7亿元,分三年安排到位;政策性融资16亿元,其中国家批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9.2亿元,专项建设基金0.85亿元,国开行和农发行提供贴息贷款预计5.95亿元;农户自筹资金约8.3亿元。目前,搬迁所需资金已基本得到落实。三是强化配套政策支持。《规划》提出,省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要,对易地搬迁村庄单列土地指标,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为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创业就业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对成功创业的搬迁对象,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全覆盖。对易地搬迁人口中的五保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迁入地各级财政予以资助。
所谓易地搬迁,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
《规划》明确易地搬迁脱贫目标:2016-2017年基本完成搬迁任务,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后两年,巩固提升搬迁扶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到2020年,实现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上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确保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