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增100个地级行政区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我市位列其中。
中央财政将对新增试点城市给予2000万元的补助,对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并赋予试点城市改革自主权和政策支持。这将有利于我市充分发挥改革主观能动性,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激发医院活力,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今年3月份,获悉国家继续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范围的消息后,市医改办立即启动申报准备工作,提前谋划,专题部署,精心组织申报材料。经多次汇报、积极争取,4月中旬,省医改领导小组将我市和青岛、济南一并作为改革试点备选城市推报至国务院医改办。国家有关部委按照地方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协同配合,工作基础较好,有一定的代表性等原则,最终筛选新增了滨州市在内的100个试点城市。目前,我省已有潍坊、东营、威海、滨州、青岛、济南6个试点城市。
国家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要抓紧制订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并于6月30日前报国家备案。下一步,市医改办将按照国家试点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订《滨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务虚会和工作推进会,确保6月30日前所有城市公立医院都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