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11日下发《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同时构建起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到2020年,乡村教师待遇将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
根据《实施意见》,自今年起,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5%扩大到30%。
实施“交钥匙”工程,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要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组织规划核实、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已建成的居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同时,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
记者注意到,根据《实施意见》,山东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使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建立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长效机制,持续为农村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全科教师。
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通补助、短缺学科教师走教补助。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支持农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在城区购买住房。
探索一校多区管理模式,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区域教育整体提升。通过城乡结对、学校联盟、学区化办学、名校托管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发、整合城乡校外教育资源,加大校外教育基地(场所)建设力度。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入学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