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高度重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在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中,认真梳理制约监督执法工作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入手,积极探索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升监督执法效能,不断推进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上水平。
问题导向,创新思路
为此,滨州市完善了“三级四层”监督执法体系,优化乡镇卫生计生管理机构,加强监督执法职能,组建乡镇卫生计生监督队伍,由点到面推进乡镇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县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县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所需经费力求财政予以全额预算。
试点引路,提升效能
滨州市从无棣县开始试点乡镇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统一建立监督网络。各镇(街道)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办公室,承担本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社区、村聘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负责基层信息采集与联络工作。统一配强人员队伍。卫生计生监督办公室由原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原计生办执法员4-6人组成。社区、村聘任计生专职主任、村医为监督协管员。
统一硬件设施建设。卫生计生监督办公室办公用房由所在镇(街道)卫生院或计生办调剂使用,配置执法记录仪、电脑、车辆等设备。统一明确监督职责。卫生计生监督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协助查案、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和村级协管员的管理工作。
建立乡镇监督队伍提升了监督工作成效,初步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实问题,对于消除“无证经营、无证行医”起到了很好的管控作用,提升了监督的时效性和覆盖率。
沟通协调,政策支持
在进行工作试点的同时,滨州市卫生计生委积极与编办、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政策支持。将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员按每万名常住人口1-1.5名的配备总量写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通过努力,滨州市编办等5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县、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员编配比例按每万名常住人口0.1、0.5、0.9名配备,村级设监督信息员,基层监督队伍建设有了政策依据。按此比例,市县两级监督执法员将由此前的116名增至195名,增长68%,乡级配350名监督员,“协管”变为“正管”,监督信息员覆盖所有村居。同时上述通知还要求积极探索监督执法员职级管理制度,监督执法所需经费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创新机制,监管下沉
根据新的监督执法体系架构,在县乡试点基础上,滨州市确定了新的职能划分,市级重点在抽检和监督效能评估;县级重点在综合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乡级重点在日常性监督和经常性巡查;村级重点在信息收集和及时上报。各级赋予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实现了重心下移,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村居。
这样的职能界定,体现了“谁主办谁监督、谁许可谁执法”,权责统一;体现了“谁管辖谁监督”,落实网格化属地管理,监督无缝隙区域全覆盖。 (郑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