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威海市旅游部门了解到,为促进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山东省旅游局日前将外商投资旅行社许可权限下放至威海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申请人首先在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后,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最后,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到市旅游局办理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许可,市旅游局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颁发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外商投资旅行社许可权限的下放,进一步简化了外商投资旅行社审批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将为外商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将吸引更多的外商来威海设立旅行社,加快威海旅游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