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发实施意见推动加工贸易向OBM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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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08:51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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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全省范围内加工贸易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至18%,培育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据了解,山东将巩固发展纺织服装、农产品、轮胎、家电、轻工、家具、塑料制品、玩具、箱包、鞋类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吸引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中高端加工制造和生产服务环节转移到山东。重点引进电子信息、移动通信、船舶、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轨道交通等产业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以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鼓励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在山东投资设立区域总部、采购中心、分拨中心、科研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外资企业落地生根、转型升级。
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的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方式发展。在济南、青岛、威海3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实施海关保税监管模式。
选择具有区位和产业、资源等综合优势的加工贸易集中发展区域,认定培育一批省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鼓励东部沿海各市与中西部各市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提高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在全省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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