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东港农商银行按照省联社、办事处和日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有关精神要求,不等不靠,主动担当,创新金融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截至2017年6月底,东港农商银行已发放“委托经营、保底收益”扶贫贷款5527笔27635万元,发放“富民生产贷”100万元,发放“被征地养老保险贷款”1888笔8004万元。
为扩大金融扶贫覆盖面,东港农商银行结合省联社和办事处信贷管理政策及业务实际,制定出台了《东港农商银行“富民农户贷”管理办法》和《东港农商银行“富民农户贷”实施细则》,打破了之前的条条框框,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由原来注重借款人的还款来源、还款能力、资产状况变为注重借款人信用状况、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等,确保风险可控。如此,东港区9002户贫困户绝大部分符合贷款条件,极大提高了金融扶贫的覆盖面。
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贷资金风险可控。东港农商银行与日照市东港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责任,确保了扶贫工作的落实。同时,市人民银行、银监局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东港区政府负责对扶贫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东港农商银行设立用于存放风险补偿金及贴息资金的账户,实行三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风险可控。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局面。东港农商银行实行“委托经营、保底收益”的扶贫模式,建立“农商行+政府+企业+贫困户”四位一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商行、政府、企业和贫困户结成利益联合体,形成金融扶贫合力。目前,东港农商银行先后抽调工作人员200人次,现场签署收集贷款资料3800份。对行动不便或卧病在床的贫困户,专门派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在贫困户家中办理贷款签字和资料收集业务,先后帮助该类贫困户210户,极大地方便了贫困群众,提高了办贷效率。
截至6月末,东港农商银行发放“富民生产贷”贷款100万元,帮助20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贫困户实现了脱贫。早在2016年5月,东港农商银行为帮助解决全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金难题,针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创新出台了《被征地养老保险小额担保贷款》,解决了1888名失地农民的养老后顾之忧,其中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241笔,金额1017.4万元。
东港农商银行凭借网点覆盖面广、服务人员多、信贷政策灵活、审批时效快等优势,成为东港区金融脱贫攻坚的主力军。在精准扶贫的同时,东港农商银行还进一步延伸服务,深化扶贫内涵。在贫困村安装新型金融便民服务终端,实现了跨行取款、跨行转账、话费充值等多项服务功能,为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金融扶贫。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拓展优质客户签约“家庭银行”,助推全行业务和扶贫工作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