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远市的原成宾从招远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到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10000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他失业后成功创办了“原味麻辣鱼店”不仅解决了他个人的工作问题,还带动6人实现就业。领到补贴后的他高兴地说:“政府有这么好的政策鼓励我们创业,我一定要把饭店经营好,争取带动更多的人就业。”
“十八大”以来,招远市制定了优惠的创业政策,通过政策杠杆撬动全民创业。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群体成功创业均可申请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000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残疾人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不超过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最高补贴1万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标准,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项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创业者本人属本就业困难人员,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待遇。
为解决创业者的资金问题,招远市设立了21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为创业者担保贷款提供了坚强的后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可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十八大”以来,招远市先后发放创业补贴57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2亿元,贴息554万元,全市新增创业人数21846人,带动43692人实现就业,实现了就业的倍增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