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邹平撤县设市筹备工作协调会召开,细化部门、单位任务,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副县长张凯指出,前期,围绕撤县设市工作,邹平县从利弊两方面向县直各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对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研究,8月2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撤县设市工作。从目前的政策、背景、形势和标准来看,邹平撤县设市条件已经成熟;综合分析利弊,利大于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正确认识此项工作,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抓紧完善补充相关材料。张凯指出,撤县设市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仍会面临一些困难和阻力,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和省、市政府加强联系对接,加快补充材料和完善上报工作,要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增强广大群众对撤县设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新闻链接:邹平已符合撤县设市条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入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国务院决定将已冻结了18年的撤县设市审批工作,解冻为有序推进撤县设市。从山东来看,全省地级市有17个,其中县级市28个,滨州市作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没有一个县级市,缺少一个次区域中心支撑。济南、淄博、莱芜、滨州是105公里内环邹平县的1个省会市和3个地级市,共辖14个区、1个县级市、12个县,其中邹平县综合实力在县级中排名第一,具备发展成为次区域中心的条件。2014年,省政府把邹平县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向国务院申报撤县设市。
从邹平县自身来看,邹平在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四大指标方面均超过了国务院、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设立县级市的标准》要求,可以说邹平已完全具备撤县设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