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完善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于永德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意见》提出完善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开展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创新金融扶持方式。落实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切实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扶持范围,对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按规定纳入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范围;四是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在初始创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就业岗位开发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五是落实用地用电政策。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落实农业生产用电政策。六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义务教育等方面政策。
《意见》还提出,要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息库,实施精准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园区(基地)建设,探索“一区多园”发展模式,依托现有园区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并强化信息技术服务,支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