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出租车司机张某报警,称自己曾放置于出租车内的4000余元现金不翼而飞。
原来,当天中午,张某和朋友一起外出办事,达到目的地后,张某就把出租车停在了一停车场内。忙活完朋友的事情,回到出租车上,他发现自己车上有些异样,赶紧打开车上的储物柜,发现里面的钱没了,赶紧拨打110报警。
在民警询问张某过程中,张某一开始称自己锁了车,但后来又觉得不太确定。出警民警一方面及时联系县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进行现场勘验,另一方面调取停车场周边监控。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工作进展十分顺利,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说起来,李某和张某还是熟人,两人都是出租车司机。
说话也巧,这天李某路过张某的出租车,发现张某出租车副驾驶室一侧的车窗玻璃没有关。想到张某有在车上放零钱的习惯,李某一时贪念起,就通过车窗打开了车锁,拿走零钱,之后翻开张某车上的储物柜,拿走了储物柜内的现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报警仅24小时,嫌疑人李某就已成功到案。到案的李某面对办案民警的审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悔恨不已,但等待他的仍旧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