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逐步建立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意见》明确,到2020年,要建立与山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扶持政策体系、消费者保护体系和协调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优化完善银行业市场体系,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稳步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多形式的保险保障体系,规范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要聚焦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加快金融创新,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升保险服务的普惠功能,改善民生金融服务。要全力推进金融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金融扶贫资金投入,对扶贫开发实施倾斜性金融政策,精准聚焦扶贫重点领域。要打造国内领先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到2020年实现全省农户和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询服务全覆盖。要健全普惠金融政策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强化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激励机制,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严密防控金融风险。
《意见》同时强调,要发挥中央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的政策合力;构筑普惠金融教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保障机制。